《想念》
顯棠莫名的把一些小事記得很清楚,比如說她笑起來的時候有一邊臉頰的酒窩很深,或是她喜歡穿著鬆鬆大大的衣服然後將手縮在袖子裡,又再者一些她喜歡吃的不喜歡吃的小東西,他都記得,就像他們曾經一起生活過了許久一樣。
事實上,也就那麼一兩個禮拜,他卻覺得像是過了一生。之後,不管怎麼樣從腦袋裡挖出的回憶,就像是他人生的錄影帶錄完了一生,卻只存下了這兩個禮拜,不論怎麼來回播放,都只有她的影子。
大概是不敢仔細去看記憶裡的她的笑容了,怕自己會又忍不住沈淪,連回想都只敢囫圇吞棗,匆匆地連看她的影子都覺得心漏跳了一拍,卻又捨不得不將她拿出來想一想。
想,還是不想呢?
每晚睡前他都問著自己。
還需要問嗎?說得好像他能決定不想一樣。他的確不能,但他總可以忍著吧?想她這件事情,他自己知道就好了,不需要再去驚擾她了。
兩個禮拜的生活,如果很仔細很仔細的,把每一個細節都拆開來,轉成慢動作的影片來想念,其實是可以想很久的。
那一個一起起床的早晨,事實上都是她先醒來,總是背對著他睡的她,會習慣性地先往他的方向蹭了蹭,感受到他還在身邊、親密無間的體溫,然後在他被她的動作喚醒、下意識轉身過來要擁著她的時候,也轉過身在他的臉頰上、頸上,有時是唇上輕輕印下一吻,然後看著他還迷濛睡著的樣子,忍不住笑。
好吧,早晨大概是他最留戀的時光,還不需睜開眼就知道她在身邊,有她淡淡的體香。或者,一醒來就能看到她對著自己笑,好像一直在等著自己,一天最初的那一瞬間就是她。
可能也就是那一眼,他突然發現原來愛上一個人,真的能是一瞬間的事情,就連她剛起床還亂翹著的頭髮,他都覺得可愛。
在他還想著將這個女人拉回被窩裡,再一起窩個十分鐘,她已經又飛快地在他唇上一吻,然後翻身下床了。
打住。
不能再想了。
再想去他就會被困在那一個早晨走不出來,雖然說如果可以,他也希望時間能靜止在那一個風光明媚也不及她笑容的早晨,只是這樣子他就看不到她之後為他梳妝打扮的模樣,也沒有牽著她的手不想放開的那一天約會了。
嗯,很慢很慢的想,這樣一個早晨他能在好幾夜的睡前踟躇地想過一遍,他決定想到他再也不會對那個一睜開眼就看見的笑容心動了,就可以開始想下一幕的她了。
等把這兩個禮拜所有的她都深刻地來回想過了一遍(事實上是數不清的次數),想到膩了想到再也不想看到這一張臉了,或許他就解脫了吧?
只是在好幾晚矛盾的想念之中,他又是貪戀地想看清她的臉,又是膽怯地只是匆匆瞄了影子,顯棠喪氣的發現,原來自己根本拿不定主意,究竟是想、還是不想忘了她。
無庸置疑的,大概就是思念她這件事,實在不是他說不想就能不想的吧。
想過無數次,再傳一次早安給她,就像他曾經做過的,卻又將字一個一個從對話筐刪除,只是每天下意識的翻開通訊軟體,看她今天做了什麼,沒有了他以後的她,還開心嗎?
那些關心瞬間變得好像沒有意義,都不在一起了,關心成為一種實質不了的事情,他再不能對她好,不能在她難過脆弱的時候擁她入懷、不能在她需要支持的時候替她加油打氣、也不能在她完成一件事之後替她高興。好像分開後的關心,大概就是自我解嘲,告訴他自己這一切都是逼不得已,他滿足了自己還是關心她、自己並沒有那麼壞的想像,事實上他什麼也沒做。
他什麼也沒有做。
想念一個人,是有意義的嗎?他問自己。
有沒有意義又好像都不太重要,因為他們不會在一起。只有他自己知道,在她無數次質疑他心裡有沒有過她的時候,他此時此刻的想念是最好的答案。